慶陽網(wǎng)訊(慶陽融媒記者曹康 通訊員盧小玲)前不久,一位80多歲的老人拄著拐杖來到寧縣人民檢察院“馬錫五式檢察工作室”提出申訴,認為孟某某故意傷害案原審裁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改判。接到申訴后,辦案檢察官隨即開展案件調查,調閱案卷,多次深入所在村組走訪,并主動上門答復,為老人釋法說理,最終老人息訴罷訪。
近年來,寧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監(jiān)督職能,密切聯(lián)系群眾、積極化解矛盾、參與社會治理、紓解群眾困難,主動踐行“帶案下訪”工作模式,將爭議案件帶入田間地頭和群眾身邊,以“嘮家?!薄爸v故事”的方式解開群眾的“情結”“法結”,探索打造出新時代檢察版“馬錫五式工作法”。
在辦案調查過程中,寧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傳承和發(fā)揚馬錫五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實事求是的辦案作風,圍繞依靠群眾、教育群眾、尊重群眾的辦案思路和方便群眾、不拘形式的辦案方法,竭力為群眾減少訴累,解決訴求。將釋法說理作為法治宣傳、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提升檢察形象的有效途徑,實現(xiàn)與群眾的良性互動和真誠溝通,有效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2022年1月9日12時,麻某寧持手鋸進入小林家,將11歲的小林砍傷,造成小林輕傷二級。麻某寧被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在本案中無刑事責任能力,且其家庭屬城市低保戶,經濟困難。案發(fā)后,麻某寧除支付小林4000元醫(yī)療費外,再無任何經濟賠償。
寧縣人民檢察院“馬錫五式檢察工作室”主動摸排發(fā)現(xiàn)這一司法救助案件線索后,辦案人員多次赴小林所在鎮(zhèn)政府、村委會、派出所及其家中了解情況,小林家共6口人,系低保戶。家庭收入來源單一,僅能維持日常開銷,經濟困難。而小林被麻某寧傷害后住院花費9060.84元,后續(xù)復查及藥費支出2072.14元,經鑒定預計需要后期治療費近萬元。辦案檢察官讓村委會和鎮(zhèn)政府出具了小林及其家庭成員生活困難情況證明,幫助小林的父親提交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材料。
經報請上級院審核,寧縣人民檢察院最終為小林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3萬元。同時,考慮到小林系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且系農村留守兒童、低保戶等一系列特殊情況,辦案部門從受理、審核、決定、審批到救助金發(fā)放,均開啟綠色通道,及時解決小林后續(xù)治療費不足的問題。辦案人員還主動聯(lián)系民政部門為小林家辦理了臨時生活救助,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
“我們將統(tǒng)籌檢察資源,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拓寬為民服務方式,以‘三抓三促’檢護民生為抓手,提升干警業(yè)務水平和檢察服務水平,用心用情依法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賦予馬錫五司法精神新的時代內涵,使其上升高度,煥發(fā)新的活力。”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蘇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