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高便民利企服務質量,10月9日起,由消防救援機構實施的消防行政審批事項將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提供在線辦理服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事項名稱
1.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
2.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許可。
二、辦理途徑
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許可事項,可登錄甘肅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https://zwfw.gansu.gov.cn/),自主向場所管轄縣(區(qū))消防救援大隊提交申請。
三、申請材料
(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
1.《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網上填報,下載打?。?;
2.營業(yè)執(zhí)照(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3.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該項材料可容缺受理);
4.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該項材料可容缺受理)。
(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許可。
1.《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網上填報,下載打?。?/p>
2.營業(yè)執(zhí)照(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3.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該項材料可容缺受理);
4.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A4紙復印,加蓋申請單位印章,該項材料可容缺受理)。
四、辦理時限
(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現(xiàn)場檢查,由檢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yè)的決定。
(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許可。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消防機構對取得許可的公眾聚集場所應當自作出許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xiàn)場核查。
五、結果送達方式
1.現(xiàn)場領?。褐苯拥焦茌牽h(區(qū))消防救援大隊或事項辦理地政務服務中心消防救援機構窗口領??;
2.郵寄送達:申請時提供收件地址,管轄縣(區(qū))消防救援大隊工作人員依照地址進行郵寄。
各縣(區(qū))消防救援大隊聯(lián)系電話:
西峰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0934-8228519
慶城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3226275
華池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5956328
環(huán)縣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5952119
合水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5651241
寧 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6621119
正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5900216
鎮(zhèn)原縣消防救援大隊 0934-7124399
慶陽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