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管工業(yè)園區(qū)(集中區(qū))管委會,中、省駐慶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
南永強、姜濤任慶陽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新民任慶陽市不動產(chǎn)事務(wù)登記中心主任(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楊曉東任慶陽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免去:
楊興儒、姚建明、緱繼紅的慶陽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職務(wù);
馮生虎的慶陽市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職務(wù);
李興穎的慶陽市土地市場與規(guī)費管理中心主任職務(wù);
張國峰的慶陽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職務(wù),按六級職員管理;
劉自立的慶陽市不動產(chǎn)事務(wù)登記中心主任職務(wù)。
慶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