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賣方)
乙方 :( 預購方 )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qū) ,(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編號:),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產(chǎn)權(quán)人: 。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為準)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zhuǎn)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quán)解除本認購書,并有權(quán)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nèi),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quán)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zhì)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
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quán)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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